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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请问下,对于未满5年的拆迁安置房进行买卖,怎样保证户主不会因为房价上涨而带来的违约风险,有什么措施可以降低这种风险

拆迁补偿 2018-12-31 10:4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有关规定,第一条 拆迁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下列城市房屋拆迁具体行政行为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一)拆迁许可;
    (二)行政强制拆迁决定;
    (三)补偿安置裁决;
    (四)拆迁行政处罚决定;
    (五)行政强制拆迁行为;
  • 拆迁补偿房是可以买卖的,不过还要区分情况,更要看到房子的风险。
      虽然市场上大多数拆迁安置房都可以取得产权证,买房者在购买拆迁安置房时,不能仅看到其低廉价格,更应当看到其特殊的风险。
    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房不同,它的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政府政策的约束。
  • 据了解,取得产权证的拆迁安置房均可交易。虽然市场上大多数拆迁安置房都可以取得产权证,但律师提醒,买房者在购买拆迁安置房时,不能仅看到其低廉价格,更应当看到其特殊的风险。
    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房不同,它的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政府政策的约束。  一般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有的土地性质却是集体土地,或者政策规定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通常为五年)不能上市交易,即便在一定期限之后可以有条件地准许上市交易,但一般还要补缴土地出让金和享受优惠的有关税费后才能进入市场。
      因为拆迁安置房的特殊性,所以购房人在购买拆迁安置房的时候,还需要注意被安置人是一人还是数人,如果是数人,应当经所有被安置人签字,合同才生效。在订立协议时要出售方全体共有人亲自签名,不能轻信某一个房产共有人,不能由某一个房产共有人代其他共有人代签姓名,最大限度地减少法律风险。
      购买这样的安置房,不确定因素过多。由于从订立安置协议到房屋交付,中间间隔时间长、变化大,故不能确定的风险过多。比如说,当房价大幅上涨之时,卖房者完全可能将房屋再次卖给出价更高的买方。
    拆迁安置房的买方是无法从买卖合同中获得充足的保障的。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房屋的归属最终取决于过户情况:谁最终取得了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证,谁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
      建议,签订拆迁安置房购买合同中要明确约定双方办理产权过户的时间、违约责任的处理办法等。两广路上一家中介门店的业务员也告诉记者,购置拆迁安置房首先要熟悉、了解相关政策,对购房的知识、程序有个初步的掌握。
    其次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质和土地性质,一般来说对已经竣工的安置房可以到开发公司或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产权资料、土地性质等情况再决定。  拆迁房屋权属以过户为准  按照相关规定,如果被拆迁房屋权属来源清楚,拆迁前涉及买卖或赠送等行为,但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其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仍按原业主名字签订。
    赵先生这种情况应该马上与原房主协商,要求马上过户,取得房屋所有权,如果原房主拒绝过户,则应返还交易房款并承担相应的违约金。如果原房主配合办理过户,涉及买卖、赠送的被拆迁房屋则按价值补交契税后,给予办理安置房产权登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你方与卖方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你们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依法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现在房子已经过户,房价上涨并不是卖方追究违约责任的法定理由。如何你有违约的行为,对方是可以追究你的违约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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