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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证丢了,怎么提取公积金

社会保险 2022-12-10 06: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职人员提取提取公积金需要准备想应的材料:《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位证明》、身份证。具体过程:
    (1)离职后,需要本人到原单位或者企业办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2)让原单位或公司开具一份有原单位或企业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位证明》;
    (3)携带好自己的身份证去公积金卡,在住房公积金中心营业大厅领取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交由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在公积金中心一楼营业大厅审核后转入本人公积金卡内,如转入单位结算户次日由公积金承办银行开出转帐支票。
  • 解除劳动合同一个月后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人单位应当在员工离职的一个月内办理该账户的封存业务,待公积金账户封存后办理提取业务。部分地区对公积金离职的提取具有时间限制,有2年内不得提取、2年内再就业才能提取等要求。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劳动者辞职后,可以准备本人的身份证、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和相关的申请材料去提取公积金。申请材料需表明本人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法定的可以提取公积金的情形。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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