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是被告,在开庭审理之前,我提交追加被告人书面材料,法官为什么不接收。

刑事辩护 2022-12-10 12: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找庭长解决

  • 一审中追加当事人需要在法院开庭审理前递交书面追加当事人的申请书,并提交需要追加当事人的证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



    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三条



    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理由成立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 追加被告一般应当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追加。《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三条规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理由成立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漳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