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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如果在职期间得了重病,可以享受什么权益

工伤索赔 2022-12-10 14: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职工生病时可享受下列待遇:
    1、医疗期,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享受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2、工资保障,职工生病休养期间,不得克扣职工的工资;
    3、其他。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 企业职工在患病期间的权益有: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五条

    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 职工生病待遇:
    1、医疗期,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享受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2、工资保障,职工生病休养期间,不得克扣职工的工资。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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