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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工资薪金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讨薪 2022-12-10 15: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向劳动局投诉处理
  • 工资薪金税前扣除标准:

    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

    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等等。
  • 税前扣税不发薪的含义:
    1、应发放工资仅够充抵税费的,用人单位不再发放薪金;
    2、以前已发放的薪金没有扣税,加在本次发放薪金总数里面一并扣税,实际发放薪金中并不包括这笔钱。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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