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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股权变更怎么办理登记

企业法律顾问 2022-12-10 17: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股东股权变更应经下列程序办理登记:
    1、到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提交新股东的出资证明和身份证明;
    3、公司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和事项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变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第二十七条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 股东股权变更应经下列流程办理登记:股权变更的当事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提出变更登记申请。符合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当及时核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 股东股权变更办理登记的方式:当事人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提出变更登记申请。符合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当及时核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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