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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关于申请委托书公证需要带哪些材料

抵押担保 2022-12-11 08: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办理委托公证材料: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受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有转委托权的证明;委托书草本或委托合同草本;其他。办理委托公证,应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 办理委托公证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
    1、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2、受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
    3、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
    4、有转委托权的证明;
    5、委托书草本或委托合同草本等材料。办理委托公证,应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   委托书公证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2、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书文本,即授权事项,此项内容最好跟工作人员沟通,尽量细化授权事项,避免只写全权代理;



      
    4、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如股票、银行存折等;



      
    5、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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