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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的退伙理由有哪些?法律对此有哪些规定

合伙企业 2022-12-11 08: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退伙的法律规定是《合伙企业法》,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等情形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 合伙企业退伙的法律规定有,退伙的条件,比如合伙人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的等。其他情况下,合伙人要想退伙可以提前三十天通知其他合伙人,若是有未了结的事务的,应当等到了结后再退伙。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 存在下列情况的公司合伙人为法定退伙:
    1、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
    2、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3、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的;
    4、公司合伙人为法定退伙的其他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四十六条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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