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出现医疗纠纷事故。医院有明显修改病例。我想找个地方做鉴定。你可以帮助我吗?

医疗纠纷 2019-02-14 08:0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 本标准中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   
    一、一级医疗事故   系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   
    (一)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死亡。   
    (二)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植物人状态;   
    2、极重度智能障碍;   
    3、临床判定不能恢复的昏迷;   
    4、临床判定自主呼吸功能完全丧失,不能恢复,靠呼吸机维持;   
    5、四肢瘫,肌力0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 关于医疗纠纷:一是协商。医患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协议书,可以办理公证或律师见证,并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是第三方调解。医患双方本着自愿、合法、公正的原则,在医调委进行调解。
    三是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当事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提出。 四是向人民法院起诉。医疗纠纷可以不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侵权为案由的,诉讼时效为1年,以违约为案由的,诉讼时效为2年,均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 司法鉴定程序内容:  
    1、司法鉴定程序  1)审查鉴定委托书、送检资料材料等;  2)举行听证会;  3)鉴定人进行鉴定,必要时组织专家讨论;  4)出具鉴定文书。  
    2、当事人可以参与的鉴定程序及权利  1)当事人可以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交与鉴定有关的材料;  2)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参加鉴定;  3)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参加听证会;  4)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在听证会上可以发表本方观点及理由;  5)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回答鉴定人的提问;  6)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依法申请鉴定人员回避;  7)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在听证会前或后向鉴定机构提交书面陈述意见;  8)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在鉴定有关的法律文书上签字。  
    3、书面陈述意见的主要内容。鉴定当事人可以向鉴定机构提交书面陈述意见,该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身份、联系方式等;  2)对医疗事件争议的焦点;  3)争议焦点的事实依据;  4)阐明医疗机构存在的过错,过错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医疗过错在损害结果中的参与度等。  
    4、书面陈述意见的重要性。  当事人的书面陈述意见是鉴定人在鉴定前或听证会后全面了解当事人申请鉴定意图的重要书面材料,对鉴定人对医疗事件的初步印象具有重要意义,从而对鉴定结论具有一定的影响,故书面陈述意见是一份非常重要的鉴定文书。  该书面陈述意见书应当包含医疗和法律两方面的内容分析,要求抓住主要问题,做专业阐述,行文应简明而扼要,以期既充分表达当事人的意思,又达到影响鉴定人的效果。  
    5、不服司法鉴定的处理。当事人不服司法鉴定结论的,可以向委托鉴定的人民法院书面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是否同意,由人民法院决定。法院经过审查不同意重新鉴定的,司法鉴定结论作为定案依据。人民法院应当同意重新委托鉴定的法定情形  1)鉴定人不具备相关鉴定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3)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4)鉴定材料有虚假,或者原鉴定方法有缺陷的;  5)鉴定人应当回避没有回避,而对其鉴定结论有持不同意见的;  6)同一案件具有多个不同鉴定结论的;  7)有证据证明存在影响鉴定人准确鉴定因素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鞍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