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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怎么协议离婚的

协议离婚 2022-12-11 14: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经过协商,签订离婚协议后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协议离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协议离婚的法律规定是:
    1、协议离婚,应当有双方先就离婚、子女抚养、债务、财产等问题协商一致,订立书面协议;
    2、双方共同前往一方当事人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3、离婚必须经过一个月离婚冷静期;
    4、其他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协议离婚的程序:
    1、夫妻共同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2、工作人员应当对夫妻双方提交的离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

    3、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审查后,确认当事人都愿意离婚,并且已经处理好了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那么待双方度过离婚冷静期后,依法为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并分发离婚证。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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