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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活着遗嘱是不是可以生效

立遗嘱 2022-12-11 20: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遗嘱在被继承人死亡时生效,遗嘱的生效条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主要有:

    1、遗嘱人具有遗嘱能力;

    2、处分的是遗嘱人的个人合法财产;

    3、遗嘱是在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基础上成立的;

    4、遗嘱符合依据法律关于其形式要求的条件等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在被继承人死亡时遗嘱不一定会生效。遗嘱生效的要件除了被遗嘱人死亡外,还要满足遗嘱人立遗嘱时应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只能处分财产中属于自己的合法财产。遗嘱中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
    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且注明年、月、日。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被继承人活着的,其订立的遗嘱不可以生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嘱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时开始。且宣告死亡的,继承开始的时间应当以民法典第四十八条规定确定的死亡日期为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
    (一)》第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时开始。
    宣告死亡的,根据民法典第四十八条规定确定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
    第三条
    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者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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