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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领导闹掰了,当场离职,但是我没有签合同,就走了,我需要承担后果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12 00: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没有签合同辞职说走就走会给工资,但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关系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了合同,第二天辞职的不会被告,但试用期的员工应当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来说,只有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的约定或者是竞业限制协议的,才可能面临着被诉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 职工离职未交接造成损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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