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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不会行政拘留

行政处罚 2022-12-12 01: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下列情形下不会被行政拘留:违法行为人的年龄在十四至十六周岁之间的;在十六至十八周岁之间,但是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年满七十周岁的;或者是怀孕或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 司法拘留一般是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是行政拘留,且行政诉讼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但司法拘留一般是法院作出的,法院属于司法机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第四十四条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 不会被行政拘留的情形:违法行为人的年龄在十四至十六周岁之间的;在十六至十八周岁之间,但是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年满七十周岁的;或者是怀孕或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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