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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离职,单位是否要求赔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12 07: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试用期若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若劳动者离职是因用人单位有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法律规定的过错行为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试用期一个月被辞职,经济补偿要根据实际情况,如用人单位无故开除试用员工,则需要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如用人单位可以证明试用期内试用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劳动者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试用期违法离职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赔偿;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第二款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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