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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建房子贷款了离婚了妻子还要还款吗

婚姻债务 2022-12-12 08: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离婚之后,对还有房贷的共同房屋,应该由最后获得房屋的一方偿还剩下的贷款,并且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但是双方也可以自己约定还贷款的方式,只要能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丈夫贷款妻子不一定需要还。一般来说人民法院不支持将夫妻一方所负的贷款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的,第三人要因此主张要求还款的,法院会驳回诉讼请求,但是如果这笔贷款是用于夫妻双方共同生活的,那么妻子就需要共同承担该笔贷款的偿还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离婚后房子贷款的处理:对于偿还的贷款,如果夫妻之间没有特殊约定的,贷款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债务的处理:如果明确为一方个人债务的,由一方以其个人财产承担;如果一方承担的债务用于夫妻生活的,夫妻双方连带承担偿还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四条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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