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民间借贷,对方房产已封,未评估拍卖,他向很多人借了钱,在法院拍卖他的房子,我拿到钱之前,如果其他人也起诉他,是根据起诉先后偿还,还是按比例分配?每个人还一部分

债权债务 2019-01-10 07:3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46.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的被执行人财产进行变价时,应当委托拍卖机构进行拍卖。财产无法委托拍卖、不适于拍卖或当事人双方同意不需要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交由有关单位变卖或自行组织变卖。
    47.人民法院对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应当委托依法成立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 48.被执行人申请对人民法院查封的财产自行变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但应当监督其按照合理价格在指定的期限内进行,并控制变卖的价款。
  • 法院还可以拍卖其他财产,如果还不够,那么等债务人有偿还能力,再偿还债务。
      
    1、如果被执行人暂时没有偿还能力,则法院决定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具有偿还能力时继续执行。
    2、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 如果只是判决了要强制执行拍卖,还要三个月左右才会开拍卖会。因为还要摇珠选定评估公司进行房产评估,按评估报告的价确定保留价,再摇珠选定拍卖公司。拍卖公司要在报纸上登公告,公告必须十五个工作日才能开拍卖会。
    接着就要看能不能拍卖出去了。
    不能拍卖出去的,可再拍卖二次。每次拍卖的间格是二个月左右。拍卖公司要写调价报告给法院,法院批准后,才能再拍卖。
    三次拍卖都流拍的,法院还会有一个六十日的变卖期。
    变卖也不能卖出去,就会与债权债务人一起协商解决。
  •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规定:被执行人的财产只有一处已设定抵押的房屋时,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可以“以小换大、小差换好、以远换近,但不能从有到无”。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规定,法院在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应当给予被执行人6个月的宽限期。
    该6个月的宽限期对当事人需求临时住房提供了法律保障。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临夏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