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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男方在婚前已购房,房子总价为260万元,男方父母为其支付了160万元款,100万元由男方自己个人按揭贷款,每月在还贷。结婚时,还有30万元房贷未还完,且一直在还房贷,直至还清房贷。请问,哪些属于婚前财产?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2-12 12: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前贷款购买的房屋,在婚后依然由个人偿还贷款的并且登记在个人名下的,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后共同偿还贷款的,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前贷款买房,如果婚后共同还贷,那么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前一方首付,婚后一方用其个人财产进行还贷的,那么房子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因此需要看婚后还款的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前购房婚后父母还贷,除另有约定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男方父母出的首付,父母还的贷款属于对夫妻两人的赠与,一般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双方明确约定为共同财产的除外。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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