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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内合同到期不续签顺延到我哺乳期结束我怎么要求赔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12 13: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哺乳期结束顺延合同到期,如果单位不续或者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导致未续签合同,则需要进行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单位维持原有待遇劳动者不愿意续签的不需要赔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哺乳期内劳动合同到期,如果公司不续签,也不按规定续延合同的,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来赔偿劳动者,即劳动者在公司每工作满一年,公司需要赔偿其两个月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哺乳期结束顺延合同到期,其补偿标准规定为:若单位不续或者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导致未续签合同,则需要进行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单位维持原有待遇劳动者不愿意续签的不需要赔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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