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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婚前买房,因为限购政策,产权证明书上的女人的名字怎么办?

房屋买卖 2022-12-13 15: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后购买的房屋,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就算只登记了老公的名字,那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方不能单独处分。当事人如果觉得不能保证自己的权益,可以要求加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后买房房产证上只写老婆名字的,但如果该房子是用夫妻共同财产买的,那么该房子依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女方个人买的,登记的也只有女方的名字,那么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结婚前买房子当然可以写双方的名字,在限购政策框架内,可以写一个或多个共有人。这体现的是对财产的自由支配, 双方协商一致且自愿合法,符合民法中的平等自愿原则,也符合合同法相关契约精神,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本问题的注意点是结婚前买房和写名字这两个点,结婚前买房产生的后果是该房产属于购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即使结婚也不会使房产由于结婚而变成了配偶的财产。加名字产生的是在一个财产上由独自享有变成了共同共有,是自由意志的法律表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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