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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尾运营车没有人员伤亡需要赔偿误工费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2-13 18: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汽车追尾误工费赔偿:
    (1)如果对方为营运车辆,在对方有误工证明的情况下需要赔偿误工费。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伤者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2)如果对方不是营运车辆,仅追尾汽车,未造成他人人身损害,不需要赔偿误工费。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运营车辆误工费保险公司不需要赔偿。营运车辆发生事故,对营运车辆的误工费属于间接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法律依据:

    《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责任免除条款》第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属于车辆强制险的责任免除事项。
  • 驾驶营运车辆被撞,尽管人没受伤,但如果驾驶人有完备的营运资格手续和被耽误了工作的,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误工费用。若对方无意支付,可以走正常的仲裁手续,由交警大队出具处罚证明。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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