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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母亲健在,房子过户给儿子,需要女儿同意吗

房屋产权 2022-12-14 07: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是需要公证的
  • 儿子女儿继承遗产,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因为法律规定,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而在法定继承中,儿子、女儿都属于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是继承份额均分。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女儿是应该依法享有继承权的。我国现行民事法律明确规定了继承权男女平等。无论是法定继承、遗嘱继承还是其他继承方式在继承权的行使、继承的份额等方面男女都是平等的,女儿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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