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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企业里 48个合伙人 一个执行事务合伙人 如果其中一个合伙人要退伙 需要全体合伙人同意签字 还是只需要普通合伙人签字同意就可以有限合伙企业里 48个合伙人 一个执行事务合伙人 还是只需要普通合伙人签字同意就可以

综合法律 2019-02-28 19: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合伙人退伙条件有哪些,  
    1、退伙条件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2、通知退伙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3、退伙损失赔偿  合伙人违反本法第45条、第46条的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4、合伙人除名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5、合伙份额的继承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1)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  2)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  3)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合伙人资格的限制  
    1、普通合伙人资格限制  
    (1)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2)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需要有相应的专业资质,如律师事务所中的合伙人需要具有法律从业资格。  
    2、有限合伙人资格  
    (1)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2)有限合伙企业中,作为自然人的有限合伙人可以由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承担。
  • 融资风险表现类型
    1、信用风险。项目融资所面临的信用风险是指项目有关参与方不能履行协定责任和义务而出现的风险。像提供贷款资金的银行一样,项目发起人也非常关心各参与方的可靠性、专业能力和信用。
    2、完工风险。完工风险是指项目无法完工、延期完工或者完工后无法达到预期运行标准而带来的风险。项目的完工风险存在于项目建设阶段和试生产阶段,它是项目融资的主要核心风险之一。
    完工风险对项目公司而言意味着利息支出的增加、贷款偿还期限的延长和市场机会的错过。
    3、生产风险。生产风险是指在项目试生产阶段和生产运营阶段中存在的技术、资源储量、能源和原材料供应、生产经营、劳动力状况等风险因素的总称。
    它是项目融资的另一个主要核心风险。生产风险主要表现在:技术风险、资源风险、能源和原材料供应风险、经营管理风险。
    4、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在一定的成本水平下能否按计划维持产品质量与产量,以及产品市场需求量与市场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
    市场风险主要有价格风险、竞争风险和需求风险,这三种风险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影响。
    5、金融风险。项目的金融风险主要表现在项目融资中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两个方面。项目发起人与贷款人必须对自身难以控制的金融市场上可能出现的变化加以认真分析和预测,如汇率波动、利率上涨、通货膨胀、国际贸易政策的趋向等,这些因素会引发项目的金融风险。
    6、政治风险。项目的政治风险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国家风险,如借款人所在国现存政治体制的崩溃,对项目产品实行禁运、联合抵制、终止债务的偿还等;另一类是国家政治、经济政策稳定性风险,如税收制度的变更,关税及非关税贸易壁垒的调整,外汇管理法规的变化等。
    在任何国际融资中,借款人和贷款人都承担政治风险,项目的政治风险可以涉及到项目的各个方面和各个阶段。
    7、环境保护风险。环境保护风险是指由于满足环保法规要求而增加的新资产投入或迫使项目停产等风险。
    随着公众愈来愈关注工业化进程对自然环境的影响,许多国家颁布了日益严厉的法令来控制辐射、废弃物、有害物质的运输及低效使用能源和不可再生资源。“污染者承担环境债务”的原则已被广泛接受。
    因此,也应该重视项目融资期内有可能出现的任何环境保护方面的风险。
  • 合伙企业依法成立,具有独立的财产,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符合诉讼当事人诉讼主体要求。
    《合伙企业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合伙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赢利性组织。

    《合伙企业法》第19条规定:“合伙企业在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可见合伙企业有自己的财产,具有了相对的独立性和稳定性。
    《合伙企业法》第39条:“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可见,合伙企业有较为独立的承担责任的能力,其实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所承担的,并不是普通的连带责任,而是一种“替补性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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