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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给小三的房子是否可以要回

离婚财产分割 2022-12-14 19: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送给小三的房子能要回。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应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的行为无效,另一方有权请求返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一方私自赠与给小三的房子配偶可以要回。购买、出售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等需要夫妻双方来共同协商确定,单独一方的处分权受到限制。故婚姻存续期间,出轨一方送给第三者的房子一般情况下可以要回。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丈夫送小三的房子,妻子不一定可以要回。丈夫送小三的房子如果是丈夫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丈夫作为所有权人,有权处分自己的个人财产,妻子无权干涉。如果小三受赠的房子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丈夫未经妻子同意擅自处分的,该处分行为无效,小三应返还受赠的房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第二百四十二条
    法律规定专属于国家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能取得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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