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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离婚了户口在男方,不迁出有什么影响

其他 2022-12-15 00: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女方户口不迁走对男方没有影响,我国法律对结婚和离婚时的户籍办理没有明确规定必须迁移分户,如果男方打算再婚,只要凭离婚证就可以办理,因为他以前的婚姻关系已经不存在了。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离婚与户口并不存在必然的联系,并且我国的法律并没有关于这方面的明确规定,因此,离婚后,只要对方同意,是可以不把户口迁出的。离婚后一方户口不迁走对另一方结婚、房产买卖都没有影响。
    但不迁出户口的一方也并不会由此取得什么好处,除非迁出户口后在本地无法落户,只能迁至原户籍地,而不迁出就可以继续拥有本地户口。或者户口所在的房屋即将被拆迁,并且拆迁政策是按照户口人数进行拆迁补偿,这种情况下,不迁出户口可以分得一部分拆迁补偿费用。
    但是,如果另一方不同意对方的户口继续保留在自己家的户口簿内,是可以到警察局申请强制迁移对方户口的。
  • 法律没有强制规定婚后必须迁移户口。只需当事双方自愿,凭借双方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民政局即可办理婚姻登记,获得结婚证书,拥有合法的婚姻关系。而户籍是否在一起并不影响婚后的各项权利与义务的履行和约束。
    所以结婚女方户口不迁移没影响。  《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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