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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人女儿儿子在二0一五年二月十日,在通以县果松信用社被骗替信用社办了昌充农户贷扻,他们虚构事实,昌充农户养殖业贷软。录了像签了假合同。,合同根本没给我们。同时又串通了一个社员宋金生给打的欠条,都是信用社用电脑打的,内容是借用一年无利息。,当时给了他们每人一干元钱。其中我女儿的四万五干元已还完。我爱人的三万元,我儿子的二万八干元至今超过两年多始终未给还。使我们的个人征信产生了严重的不良记录。请问该怎样诉讼

诉讼 2018-12-29 10:2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借钱应当打借条,不是打欠条,打欠条是不妥当的。二,一般来说,借钱是要利息的,应当在借钱打借条之前双方协商好利率,写在借条上。三,如果当时没有协商利率,出借人自定利率,如果利率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是合法的,超过部分的利息你可以不支付。
  •   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就不受一般诉讼时效的限制,最长起诉期限是20年。如果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超过2年,在2年内债权人没有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就过了诉讼时效,法律不再保护。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实践中,民间借贷3年的诉讼时效因不同的借款方式而采用不同的计算标准,实践中大致可分为三种情况。


    1、约定分期还款的

    约定同一借款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 约定一次性还款的

    约定借款到期一次性还款的,诉讼时效期间从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3、未约定还款期限的

    未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借款人在出借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借款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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