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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工没有签合同招我时说好了3300一个月休三天后面得知我是暑假工就不给休假了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15 09: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不给员工安排带薪休假,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但应当按未休假天数支付不低于日工资收入的300%的年休假工资报酬;职工本人未同意的,可以通过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等方法维权。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 公司不给员工安排带薪休假的处理是:应当按未休假天数支付不低于日工资收入的300%的年休假工资报酬;职工本人未同意的,可以通过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等方法维权。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
    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 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另外支付劳动者平时3倍的工资,即工作当日应当算四薪,不能调休。我国劳动法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安排上班的,应当按照劳动法向劳动者支付3倍工资,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劳动者可向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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