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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把户口迁到娘家,正赶上拆迁,我能得到补偿吗

拆迁补偿 2022-12-15 10: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方在离婚后还未迁户口,如果其共同房产要拆迁了,一般还会有补偿。但双方已经就房产分割协议清楚,且当地是按照补偿安置方案对房屋产权人进行补偿的,该拆迁补偿款应归房屋所有权人所有,其他人无权主张相关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离婚后,户口没有迁移还在原地,拆迁如果是按照户口给予拆迁补偿安置的,当事人可以获得补偿。如果双方有相关协议且房产分割清楚,或者离婚后户口就已迁出的,又或者按照补偿安置方案对房屋产权人进行补偿的,则拆迁补偿款应归房屋产权人所有,另一方无权主张分割。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离婚后另立户口迁出集体或对房屋不具备产权的拆迁没有补偿。拆迁时按照人口数和房屋产权面积综合计算补偿,离婚后另立户口但仍属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可以享受拆迁利益分配,财产分割后具有房屋产权的同样给予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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