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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过户联系不到原房主该怎么办呢

房屋买卖 2022-12-15 11: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起诉确权
  • 原房主不过户首先可以发出书面催告,与卖方约定合同履行期限;其次也可以直接视作违约处理,由卖家承担违约责任,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进行相应损失赔偿;或者采取起诉手段,运用法律的武器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法院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原房主不肯签字过户首先可以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找基层组织进行调解,对调解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进行签字过户。也可以主张对方违约,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请求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三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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