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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俩人领了结婚证没有举办婚礼父母拿钱买的房子怎么处理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2-15 15: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没有领取结婚证,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那应该是双方的共有房屋,法院会按照实际情况分割。如果房屋只登记在一方名下,那该房屋就是登记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的出资款可以作为债权主张要回来。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 孩子结婚后买房,父母出资,如果父母明确说明该出资为对自己一方子女的赠与,那么该出资部分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没有明确说明的话,该部分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没有进行结婚登记的,如果该房屋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并且登记在双方名下,那该房屋是双方的共有房屋。如果登记在一方的名下,那就是个人财产,但是如果另一方有出资的,可以主张是债务要回来。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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