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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房东签订五年租房协议,现在还有一年半,房东现在要收回房子,我怎么办。因房租是一年一交,所以还有一年房租未交,这有影响吗?我与房东签订五年租房协议,房东现在要收回房子,我怎么办。因房租是一年一交,所以还有一年房租未交

合同纠纷 2019-03-28 15:0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东未到期收回房子的话,你可以主张赔偿损失,除了约定的赔偿外,还可以主张退还押金、因装修产生的费用、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在租赁合同未到期的情况,双方无特别约定,出租方不得自行收回租赁物。
    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有约定,从其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百分之二十到三十收取违约金。这里指的是年租金。

  • 一、《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是由房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
    二、当事人办理登记备案时需填写《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转租)合同;
    (二)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三)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四)委托他人代为出租房屋的,提供书面的授权委托书;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五)公有房屋转租的,提供公有房屋租赁合同、转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的书面协议;其他房屋转租的,提供原《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六)出租人委托代理人的,提供出租人的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七)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同时,必须要求出租人签订《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综合责任书》。

  • 一、买卖不破租赁:
    《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民通意见》119条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
    的,原合同对租赁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二、最高人民法院《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
    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
    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 单方面解除租房协议,一方面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另一方面还必须要以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根据法定解除条件决定解除租房协议的,必须通知另一方当事人,租房协议在通知到达另一方时解除。
    但是,如果另一方对此持有异议的,那么则可以向法院起诉,最终法院会判决合同能不能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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