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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不在可以继承承租房吗

其他 2022-12-16 08: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能继承公租房。公房承租权不属于户主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不能作为户主的财产进行继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与出租人协商继续承租。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继承人不可以继承公租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租房的所有权是归国家所有的,即公租房的所有权人不是承租人,故公租房是不能作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在其死后由继承人依法进行继承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条
    国家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承租房是不能继承的,且继承也不是一定要按户口的。继承遗产必须为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承租房屋没有取得房产所有权,不得进行继承,且继承包括遗嘱和法定继承两种,遗嘱不限制继承人的身份,法定继承的需要按照特定的亲属关系进行办理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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