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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预售合同是什么意思

房屋买卖 2022-12-16 10: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预售合同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在未来一定日期拥有现房的交易合同。预售合同的适用对象是期房,是附加期限的交易行为,具有较强的国家干预性。
    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 预售合同是正规合同,预售合同的法律概念为购买方与出售方约定由购买方预先支付价款的全部或者是部分,而由出售方在将来一定时期交付商品的买卖合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 预售合同是正规合同。预售合同是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种,预售合同主要是针对于预售商品房进行使用,一般由所在地市房管局进行统一监制。在业主与开发商签订该合同后,该合同将送交房管局备案存档,做为政府监督使用。
    因此,预售合同是正规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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