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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口有田每房拆迁能不能分到房子

拆迁补偿 2022-12-16 15: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户多宅之外的房子、空地面积拆迁时一般不给予拆迁补偿,多出的宅基地相关部门有权不予确权并回收。但因继承、赠与、宅基地合法买卖、管理部门衔接问题、面积总和符合宅基地面积标准的、符合当地分户建房条件未分户而另行建房造成的一户多宅可以在拆迁中要求按照合法房屋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 农村房屋拆迁按照宅基地证,城市房屋拆迁按照房产证。房屋是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也是根据房产证确定的面积来进行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 集体农庄分房子应该会参照农村集体土地拆迁管理办法,选择住房安置的要满足人均基本居住条件暨人均30平方米,证载面积超出部分按重置价格计算,选择货币化安置的应该是证载全面积的重置价格,具体要看地方。  对于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补偿标准,国家没有统一的补偿标准,原则是不得降低原有生活水平,短期生活有改善,长远生活有保证。
    以及同时要根据房屋的建筑结构和修建年代、地理位置和用途进行综合考量。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需要拆迁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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