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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划拔土地房屋买卖怎么过户?

土地纠纷 2022-12-16 16: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买卖双方订立房屋买卖合同;



    2、接受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的审查;



    3、去当地的税务部门缴纳应缴税费;



    4、去房屋登记部门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5、领取房产证。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 房子是国有划拨的,如果有房产证的话,可以买卖,是能交易过户的。但是划拔土地上的房屋在转让时,需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转让审批手续,并补交土地出让金。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
    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 有房产证,划拨土地的房屋能交易。但是划拔土地上的房屋在转让或者说是过户的时候,当事人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转让审批手续,并补交土地出让金。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
    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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