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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合同履行地如何认定

租赁合同 2022-12-17 13: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居间合同履行地的认定:
    1、居间合同在实际履行中有明确指向的居间标的时,以该标的履行地或所在地(即居间结果地)作为居间合同履行地;
    2、居间合同标的指向的结果地不明确时,以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即居间人住所地作为居间合同履行地。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 认定居间合同履行地的规定是:
    1、居间合同在实际履行中有明确指向的居间标的时,以该标的履行地或所在地(即居间结果地)作为居间合同履行地;
    2、居间合同标的指向的结果地不明确时,以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即居间人住所地作为居间合同履行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 居间合同履行地:在实际履行中有明确指向的居间标的,以该标的履行地或所在地(即居间结果地)作为居间合同履行地;居间合同标的指向的结果地不明确时,以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即居间人住所地作为居间合同履行地。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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