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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怎么查封股权

股权转让 2022-12-17 16: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股权是一种财产性的权利,在人民法院执行过程中,可以对其进行查封。股权是民事主体因对企业的投资行为而获得股东身份,基于股东身份而享有的对企业的各种权利。人民法院可以通过执行该查封的股权,使债权方或申请方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受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 法院查封股权的方式包括:
    1、裁定禁止该部分股权对转让、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拍卖或变卖等措施;
    2、裁定禁止被执行人提取应得的已到期的股息或红利等收益,而是由有关企业向被执行人支付;
    3、在获得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下,可以直接裁定该查封的股权对外转让。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2020年修正)》第三十七条对被执行人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中持有的股份凭证(股票),人民法院可以扣押,并强制被执行人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转让,也可以直接采取拍卖、变卖的方式进行处分,或直接将股票抵偿给债权人,用于清偿被执行人的债务。第三十八条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法人企业中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冻结措施。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应当通知有关企业不得办理被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转移手续,不得向被执行人支付股息或红利。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被执行人不得自行转让。
  • 人民法院一般不可以查缴认缴未实缴的股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查封、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认缴股权如果已经出资的,是属于债务人的财产之一,所以法院是可以强制执行认缴股权的,法院可以拍卖股权变现。
    如果未实缴则不行。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一般不可以查缴认缴未实缴的股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查封、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认缴股权如果已经出资的,是属于债务人的财产之一,所以法院是可以强制执行认缴股权的,法院可以拍卖股权变现。如果未实缴则不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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