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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理解劳动争议调解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17 18: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争议调解指的是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通过调解的方式来解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调解时,调解组织应当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耐心疏导,并依法帮助其达成协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
    调解劳动争议,应当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耐心疏导,帮助其达成协议。
    第十四条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 劳动争议调解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劳动关系等事项产生争议之后,向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的一种方式,当事人可以申请进行,在仲裁裁决也会进行调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 劳动争议调解是解决争议的方式之一,是由调解组织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争议依法进行处理。若调解成功的,应制作调解协议书;若调解不超过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去提起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第十四条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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