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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兼职,公司让我签了一个月的合同,还没干够就把我辞退了

无故辞退 2022-12-18 09: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辞退兼职人员公司可以提前告知,或者可以直接终止用工。兼职人员和用人单位存在的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一般情况下可以单方面解除,且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所以,兼职被辞退是没有补偿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劳动者还没签订劳动合同就被辞退,如果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每月可以获得双倍工资,但最多不超过十一个月;单位属于非过失性辞退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属于违法辞退的,还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给劳动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劳动者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被辞退,如果单位用工已经超过一个月的,可要求单位向其支付每月双倍工资的赔偿,但以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与劳动者在单位的实际工作时间为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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