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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破裂,女方想要离婚,但是已经怀孕,男方不同意把孩子打掉,如果女方私自打掉孩子,会有什么后果?男方会告女方赔偿什么的吗?那打掉孩子后,可以离婚吗?哪些属于共同财产呢?打孩子的时候医院的签字应该由谁来签呢?那彩礼属于共同财产吗?

离婚 2019-01-04 14: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结婚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根据我国《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相关内容:   我国《婚姻法》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   
    一、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更多网友在关注: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怎样? 夫妻财产约定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 结婚彩礼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最高院1993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规定,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
    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可根据上述规定的第8条规定精神处理,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
    2、彩礼由一方家庭占有的。
    由于彩礼未转入男女双方的财产共同体,只是由一方家庭占有,则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此时仍应考虑当事人送彩礼时的目的性按照《解释
    (二)》第十条第
    (二)、
    (三)项的立法本意,根据公平、合理原则予以酌情返还。
  •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效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对于结婚收的财产如何处理?这是结婚新人们普遍想问的问题。彩礼及礼金是亲朋好友、领导同事对新人的一份祝福,通常并没有明确的赠与对象,应当认定是对新婚夫妇们的共同赠与,而不管是哪一方的亲朋好友送的,都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对待,在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当然,如果亲朋好友赠与礼金时,明确是送给男方或者女方的,那么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这部分礼金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对于结婚收的彩礼如何处理的问题,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处理,若是要通过法律明确到是归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妻一方财产,这就需要咨询专业的婚姻律师,请律师来帮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从而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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