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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劳务费是否构成合同诈骗

诈骗 2022-12-18 15: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拖欠劳务费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利息的,拖欠劳务费是一种违约行为,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支付利息就是违约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 包工头跑了,不一定算诈骗罪。只有包工头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故意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诈骗罪。而一般情形下,拖欠工程款不构成犯罪,属于民事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 拖欠劳务费是可以要求利息的,拖欠劳务费是一种违约行为,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支付利息就是违约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 拒绝履行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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