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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的效力如何确定

抵押担保 2022-12-18 15: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抵押权的效力可以通过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的约定来确定,当事人设立抵押权的,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抵押合同,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 关于抵押的效力法律规定为如果是以不动产抵押的,则抵押权在办理抵押登记的时候设立,如果是以动产抵押的,则抵押权在抵押合同生效的时候设立,动产抵押没有办理抵押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
    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 抵押权的效力为,当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抵押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当事人设立抵押权,应当签订相应的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中需要包括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等内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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