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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子女可以和亲生子女结婚么

结婚 2022-12-18 16: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养子女可以与亲生子女结婚,但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是完全自愿,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
    2、结婚时,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男女双方不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是不能结婚的。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虽然没有血亲关系,但是,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典》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 养子女一般不可以与亲生子女结婚。法律明确规定,结婚必须满足男女双方必须是完全自愿、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男女双方不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等法定条件,且前述血缘关系包括传统血缘关系和拟制的血缘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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