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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企业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三个月后员工正常离职可以要求赔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19 16: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私人企业没签劳动合同,员工辞职若因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等情形,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若是员工个人原因离职的,不可要求支付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公司没有签合同,如果超过一个月,员工辞职后可索要赔偿,可要求公司向本人支付最多不超过十一个月的每月双倍工资。但是不能索要经济补偿,除非员工在此情形下是依法单方面与公司解约的,而不是主动自愿辞职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劳动者在未签劳动合同时离职,如果单位已经用工超过一个月的,可以要求单位给付双倍工资的赔偿;离职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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