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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把房子转让给儿子,如果儿子不赡养老人怎么办

赡养 2022-12-20 04: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子女不赡养老人的,老人可以先与儿女协商,协商之后子女仍不赡养老人的,老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用。无论是从道德还是法律方面,赡养老人都是子女应尽的义务。
    法律依据: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七十六条
    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对老年人负有赡养义务、扶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扶养,虐待老年人或者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由有关单位给予批评教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子女不赡养老人的,在老人将房子的产权过户到子女名下之前,是可以把房子收回来的,因为房子属于不动产,不动产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在未办理过户之前,随时可以撤销赠与。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 子女不赡养老人的情况下,在老人将房子的产权过户到其子女名下之前,是可以把房子收回来的,因为房子属于不动产,不动产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在未办理过户之前,随时可以撤销赠与。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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