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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竞业禁止协议的效力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20 06: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职后,如果用人单位按照约定支付了补偿金的,那么竞业禁止协议就具有限制劳动者从事竞业协议上面不得从事的行业的效力。如果没有按照约定支付补偿的,那么不具备效力。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 如果竞业禁止协议是当事人依法签订的,则在劳动者离职后仍然有效,会在竞业限制期限内对双方产生拘束力,但期限不得超过两年。竞业限制协议中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但劳动者履行了竞业禁止义务的,可以要求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竞业限制协议不是在劳动者离职后解除,而是在离职后开始拘束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者离职后用人单位需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而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业,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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