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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均系营运车辆,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对方车辆进行维修20天,中间产生的停运费是否需要责任人承担?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2-20 08: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中车辆维修费可以双方各承担一半,双方当事人有保险的也可依保险合同要求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若受害人因交通事故而受到停运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停运损失费。交通事故后的车辆停运损失可根据受害人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因遭遇事故而无法进行运营活动的损失来赔偿,通常就是因为交通事故减少的收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 车辆停运损失费由事故责任人按停运期间实际损失予以赔偿。车辆停运损失费,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车辆的损害。如果受害人是以被损车辆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则在被损车辆修复期间,受害人无法进行正常的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而造成经济收损失,由相关事故责任人对该损失进行的赔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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