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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脸部被抓伤有疤,对方不愿意赔偿怎么处理

刑事拘留 2022-12-20 08: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造成他人脸部毁容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与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受害人因侵权行为残疾的,还应当获得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等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 轻微伤但留有疤痕的索赔方式: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造成轻微伤的,只能要求民事赔偿,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行为人不予赔偿的,可以追究其行政责任。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小孩子留疤赔偿的的标准要视孩子的伤势情况,及实际发生的费用而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一、第十九条第二款,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二、第十七条: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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