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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二手房的首付已经交了抵押,不想买怎么办?

二手房 2022-12-20 11: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购买的二手房被抵押了导致房屋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卖房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要进行赔偿。被抵押的房屋权属存在争议,不能进行转让登记。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二手房办理抵押登记的影响买卖。二手房作为抵押物,非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无权私自进行所有权的变更,抵押权人拒绝交易请求的应在贷款还清、解除抵押状态后进行二手房交易过户。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 一、在购买二手房前一定要求对方提供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要看好房产证,房产证上会明确标明独有还是共有。
    三、如此房已被正常抵押,房产证上会注明他项权益抵押。二手房已被抵押的,是不能过户的,只有待抵押人先归还借款后,才能过户。
    四、双方应共同到房产交易部门去查询房子的产权等情况。
    五、如果是私自抵押,没在房产部门登记的,抵押无效。
    六、自己应到辖区派出所内查询一下房子上有没有他人的户口,如果有,应与对方在合同内约定限时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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