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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长沙购入经济适用房一套,超出标准面积部分按当时市场价格购入支付!自住至今!

如今要拆迁,工作人员说要经济适用房业主缴纳4万多的土地出让金!?心想,我自住又没有与他们有任何协议,只听说土地出让金是开发商与国土局之间的事与经济适用房业主有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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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2019-01-08 02:2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
    流程:发布公告→进行登记→受理→资格审查→交纳保证金→拍卖→签约→拟定相关文件→审核→交费→报批→发文。
    申报材料: 按拍卖公告及有关拍卖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的报件文件材料。
    收费标准 :
    1、土地出让金见合同规定。
    2、契税为4%。
  • 小产权房一般属于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的集体土地,若户口在该村(社区),属于该村成员,该房屋已经办好搜索房权证,村委会同意过户并能出具证明,可以过户;满足不了上述条件不能过户。
      购买小产权二手房的风险远远要比收益大得多,消费者最好不要再将目光,集中在这种产权类型的二手房上面。
      所谓小产权、乡产权只是当地政府用宅基地盖起的房子,没有真正的产权,不受国家法律保护,不具有房屋的所有、转让、处分、收益等权利,且不能办理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
    其中最为关键的是,即使作为完全自住的房屋,没有房产证,就意味着购房人不是合法产权人,不能以法律为武器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 土地出让金的计算方法:
    一、有实际成交价的,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若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则依照全部地价40%计算。
    二、发生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时,按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
    三、通过以上方式计算的土地出让金数额,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有异议的,由受让人委托有资质的土地估价机构进行评估,按评估价的40%计算土地出让金。
    四、划拨土地使用权成本价格占土地价格的最高比例不得高于60%,在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计算出让金时,必须将成本价格换算成市场土地价格,再按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土地出让金。
  • 由于经济适用房在项目位置、建筑规划设计等方面存在这样或那样的差别,所以在购买时应该注意以下一些问题。
    位置
    购买经济适用房
    购买经济适用房(2张)
    虽然经济适用房的价位人们能接受,但人们不能接受的是它的位置。
    因为位置即代表着长期的交通。
    经济适用房项目大部分均位于城乡结合地区。
    有些经济适用房小区到市区的公交线路和可选择的站点又相对较少,几年后的事至少无法让购房者牺牲已有工作或事业。
    户型
    购买经济适用房时,同样要搞清分摊面积、使用面积等概念,充分考察户型。购买时追求大面积的同时也增加房价、物业管理等费用,应更注重居室功能。在有条件进行户型选择时,应尽量以专业衡量标准去做选择。
    现时流行的居室八大功能即包括起居、就餐、厨卫、就寝、储藏、工作、学习以及阳台。
    合同
    按新《合同法》规定,实行约定优先原则,所以在合同或补充合同中的条款必须签订全面。
    购房者应在充分了解和考察预售许可证、项目施工情况、产权问题?有些经济适用房项目是某些单位自建房或联建房,购买前一定要问清销售许可证和产权等重要情况、物业管理等基础上,仔细研究清楚合同的每一项,并在补充条款中对交房时间、面积误差、关键的配套设施加以约定,并注明开发商在每项违约时的惩罚办法,必要时请专业律师,考虑清楚了再签才比较妥当。
    不要偏信广告宣传或是售楼人员的口头承诺,否则后悔莫及。
    交房
    房建好后,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竣工验收和装修装饰等程序后便可入住了,在开发商交房时别忘了向开发商要“使用说明书”和“质量保证书”两书。
    这过程的许多问题最好都一一搞清楚为佳。
    由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颁布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该《办法》首次将集资、合作建房纳入经济适用房的范畴。
    《办法》还规定,此前已经购买和签订买卖合同或协议的经济适用住房,仍按当地原有规定执行。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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