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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想问一下,在我买二手车商业保险之前,车主已经退保了交强险。我可以在交强险到期前再买吗?

保险赔偿 2022-12-21 04: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各种车险实际购买情况,一般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在保险到期前为汽车续保就可以。大部分的商业险一般提前三个月购买,而交通强制责任保险提前一个月购买。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一条
    投保人投保时,应当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重要事项。
    重要事项包括机动车的种类、厂牌型号、识别代码、牌照号码、使用性质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姓名(名称)、性别、年龄、住所、身份证或者驾驶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续保前该机动车发生事故的情况以及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期满,投保人应当及时续保,并提供上一年度的保险单。
  • 可以退二手车交强险,但需要满足下列条件,即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三个情形之一投保人才可以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六条投保人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七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解除前,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承担保险责任。合同解除时,保险公司可以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的保险费,剩余部分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 二手车交强险可以退,但需要满足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三个情形之一投保人才可以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投保人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解除前,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承担保险责任。
    合同解除时,保险公司可以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的保险费,剩余部分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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